大理寺少卿是什么职位(雍正时代大理寺少卿是谁?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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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理寺少卿是什么职位

大理寺少卿是一个古代官职,它隶属于大理寺,这个机构在历史上相当于现今的最高法院,主要负责审理和执行刑狱案件。其起源可以追溯到秦汉时期的廷尉,随后在北齐时期改称为大理寺,一直沿用至清朝时的大理院。这个职位在国家司法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,负责维护法律的公正和权威。

大理寺少卿是古代中国的一个官职,属于大理寺这一官署的副长官。2. 大理寺是中国古代的中央审判机关,相当于现代的最高法院,负责审理刑狱案件。3. 大理寺卿是大理寺的长官,位高九卿之一,而大理寺少卿则是其副手,职位从四品上。

大理寺少卿在现代官职体系中,大致对应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副院长级别。2. 在古代,大理寺的职能主要是复审和检察刑部的判决,以及审理死刑案件,而不是直接执行刑罚。3. 大理寺少卿是大理寺的副职,属于正四品官,其职位并不因其名称中的“少”字而由年轻人担任。

大理寺少卿是中国古代官制中的一个重要职位,其职责相当于现代的最高法院副院长。大理寺是古代的中央审判机关,负责刑狱案件的审理,其长官称为大理寺卿,位列九卿之一。大理寺的设立体现了古代中国对司法公正的重视。2. 在清朝时期,少卿通常担任辅助部门如光禄寺、太仆寺的从官。

大理寺少卿是相当于现代最高法院中的司法职位。大理寺少卿是古代的司法官员,隶属于大理寺,是寺卿的副职。大理寺是古代负责审判的最高司法机构之一,主要承担皇帝交办的复审工作,重大案件或要案都需要上报皇帝亲自审理。而大理寺少卿作为寺卿的副手,负责协助处理日常事务和审判工作。

大理寺是中国古代的一个官署,隶属于大理国(又称南诏)的机构。

唐朝的大理寺相当于现在的什么部门?

书省长官尚书令、中书省长官中书令、门下省长官侍中,同为宰相,共同辅佐皇帝,处理国政。

大理寺卿:大理寺的最高长官,负责狱讼案件的复查和审理。 大理少卿:是大理寺卿的副职,相当于大理寺的二把手。

大理寺少卿的职责相当于现代最高法院副院长。2. 大理寺是一个官署名,其功能相当于现代的最高法院,主要负责刑狱案件的审理。3. 大理寺的长官称为大理寺卿,属于九卿之一,位高权重。

相当于现在的中国人民最高法院的副院长! 大理寺少卿,官职名。 大理寺,官署名。相当于现代的最高法院,掌刑狱案件审理。

大理寺少卿为大理寺卿的副职。大理寺少卿,官职名。大理寺,官署名。相当于现代的最高法院,掌刑狱案件审理。秦汉为廷尉,北齐为大理寺,历代因之,清为大理院。大理之意:古谓掌刑曰土,又曰理。大理寺设少卿二人,从四品上。

大理寺少卿男女主是谁?

主演:丁禹兮/丁嘉文 简介:该剧讲述了大理寺少卿带领众人为心中正义,展开的一段惊心动魄的破案冒险故事。

大理寺少卿是大理寺卿的副职,是大理寺的第二把手。大理寺,官署名。相当于现代的最高法院,掌刑狱案件审理。秦汉为廷尉,北齐为大理寺,历代因之,清为大理院。置大理寺的最初目的,是因为地方官员的司法权力过大,可自行勾决死刑案件,造成不少冤假错案。

在电视剧《大理寺少卿游》中,永安阁是旧朝势力,压制女皇一派,背地里在找寻药引(可以让人拥有超能力)。女皇则是另外一派,看重李饼,与永安阁作对。

大理寺少卿是相当于现代最高法院中的司法职位。大理寺少卿是古代的司法官员,隶属于大理寺,是主管大理寺日常事务的高级官员之一。大理寺是古代专门审理重大案件的司法机关,其少卿作为机构的高级成员,负责协助大理寺正卿处理案件和维持司法秩序。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审理案件、复核判决、监督司法行为等。

雍正时代大理寺少卿是谁?

吴应枚 [清]字小颕,一字颕庵,归安(今浙江湖州)人,应棻弟。雍正二年(一七二四)进士,官大理寺少卿。山水师王原祁。著客槎集、墨香幢诗、题画诗跋。

大理寺少卿,官职名。 大理寺,官署名。相当于现代的最高法院,掌刑狱案件审理。秦汉为廷尉,北齐为大理寺,历代因之,清为大理院。

大理寺少卿是大理寺卿的副职,为大理寺的二把手。隋初为正四品上,炀帝时改为从三品。唐时为从四品上。北宋初为四品寄禄官,神宗元丰改制后设为正六品。明初为从五品,洪武二十二年升为正四品。清初满员大理少卿为三品,汉员为四品,后并定为正四品。

大理寺卿:大理寺的最高长官,负责狱讼案件的复查和审理。 大理少卿:是大理寺卿的副职,相当于大理寺的二把手。

大理寺少卿是什么职位

大理寺少卿,官职名。 大理寺,官署名。相当于现代的最高法院,掌刑狱案件审理。秦汉为廷尉,北齐为大理寺,历代因之,清为大理院。

大理寺相当于现代的最高法院,掌刑狱案件审理,长官名为大理寺卿,位九卿之列。大理寺是中国古代掌管刑狱的中央审判机关。

大理是中国古老的官名,大理之意:古谓掌刑曰士,又曰理。汉景帝加大字,取天官贵人之牢曰大理之义。寺,《说文》云“廷也”,即指宫廷的侍卫人员,以后寺人的官署亦即称之为“寺”,如“大理寺”、“太常寺”等。

人员编制

大理寺一般设有:卿一人,从三品;少卿二人,从四品上。掌折狱、详刑。凡罪抵流、死,皆上刑部,覆于中书省、门下省。系者五日一虑。

龙朔二年,改曰详刑寺;武后光宅元年,改曰司刑寺;唐中宗时废狱丞。有府二十八人,史五十六人,司直史十二人,评事史二十四人,狱史六人,亭长四人,掌固十八人,问事百人。

正二人,从五品下。掌议狱,正科条。凡丞断罪不当,则以法正之。五品以上论者,莅决。巡幸则留总持寺事。

丞六人,从六品上。掌分判寺事,正刑之轻重。徒以上囚,则呼与家属告罪,问其服否。

主簿二人,从七品上。掌印,省署钞目,句检稽失。凡官吏抵罪及雪免,皆立簿。私罪赎铜一斤,公罪二斤,皆为一负;十负为一殿。每岁吏部、兵部牒覆选人殿负,录报焉。

狱丞二人,从九品下。掌率狱史,知囚徒。贵贱、男女异狱。五品以上月一沐,暑则置浆。禁纸笔、金刃、钱物、杵梃入者。囚病,给医药,重者脱械锁,家人入侍。

司直六人,从六品上;评事八人,从八品下。掌出使推按。凡承制推讯长史,当停务禁锢者,请鱼书以往。录事二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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